据财政部网站23日消息,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决定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通知称,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做好有关制度调整后的衔接工作,决定对以下3部规章予以废止:
1.《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令第45号)。
2.《关于修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令第63号)。
3.《关于修改<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令第93号)。 (记者 王震)
标签: 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
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