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资本邦了解到,风华秋实再次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拟香港主板上市。同人融资有限公司是其独家保荐人。这是继其2021年1月22日递表失效之后的再一次递表。
招股书显示,风华秋实是一家在中国经营超过10年的音乐娱乐服务提供商,主要专注于音乐版权许可及音乐录制业务,辅以演唱会主办及制作、艺人管理。
根据灼识咨询报告,按二零二零年中国音乐版权许可及音乐录制产生的收益计,公司在400多间音乐唱片公司中排名第16位,市场份额约为0.6%。在总部位于中国的200多间音乐唱片公司中,公司排名第5位,市场份额约为1.5%。
此外,集团是中国为数不多的同时从事音乐版权许可及音乐录制和演唱会主办及制作业务的公司,其主要从(1)音乐版权许可及音乐录制;(2)演唱会主办及制作;(3)艺人管理中产生收益。
财务方面,2018年-2020年以及2021年上半年,风华秋实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0亿(人民币,下同)、5560.5万元、7056.1万元和1525.4万元,相应的净利润分别为1863万、1881.8万、4271.7万和-1003.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依赖于数字流媒体平台来进行在线发行和推广公司的音乐作品,而定价结构是由数字流媒体平台决定的,特许权使用费未必完全按照许可协议计算。
此外,公司的收益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主要客户,因此公司面临依赖单一主要客户的风险。于2018财年、2019财年、2020财年和2021年6个月,公司的主要客户占集团总收益约26.2%、78.6%、68.1%及51.4%。
同时,公司的业务依赖核心艺人鹿晗,然而日后却不能保证鹿晗会继续与其合作。公司坦言,于往绩记录期间,鹿晗贡献了大部分收益及购买成本,其直接应占收益金额分别为约7090万元、1420万元、1500万元及750万元,分别占集团总收益约70.6%、25.5%、21.2%及48.9%;其总采购额分别占集团的总购买成本的约35.8%、46.1%、29.5%及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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