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通财经
智通财经APP讯,四川成渝高速公路(00107)发布公告,于2021年10月20日,川高公司、藏高公司、港航开发及公司(共同作为卖方)与四川路桥(作为买方)订立出售协议,据此,川高公司、藏高公司、港航开发及公司有条件同意出售,而四川路桥有条件同意购买标的公司合共100%的股权。其中,公司同意出售,而四川路桥同意购买标的公司5%股权。
根据出售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四川路桥将通过发行对价股份的方式,按彼等各自持标的公司股份的比例向川高公司、藏高公司及公司支付标的资产的相关对价,四川路桥将以现金作为向港航开发支付标的资产的相关对价。发行对价股份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对价股份的发行价为每股对价股份人民币6.70元。
据悉,标的公司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于中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智慧基础制造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于本公告日期,川高公司、藏高公司、港航开发及公司分别持有标的公司51%、39%、5%、5%的股份。
公告称,参与出售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有利于增加集团的资本流动性以及提高集团的投资收益。一是根据出售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出售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四川路桥相应股份。四川路桥为A股上市公司,其股份流动性远远高于标的公司的股权。于禁售期后,公司可酌情选择将持有四川路桥股份于二级市场卖出,从而可直接获得投资的收益。二是根据四川路桥公开披露的公告信息,2011年至今四川路桥每年都进行了现金分红,相较于近两年内未从标的公司获得股息收益,参与出售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有利于获得稳定股息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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