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无霸”货基再迎监管规范。
1月14日晚间,证监会就《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暂行规定》首次明确了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定义和评估,并明确了该类产品的附加监管要求,以及相关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机制。
2021年存单指数基金货币基金的推出,已被业界视其为是货基的有力竞争者。此次货基新政策面市,无疑更令市场感受审慎监管的气氛。
新规对重要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运作指标做出更为严格审慎的规定,将单一投资标的的持有比例从常规基金的10%降至5%;持有流动性受限资产上限从10%降至5%;现金类资产最低占比从5%提高至20%,并明确有期限的银行存款占比不得高于50%;杠杆率上限从120%压至110%,剩余期限上限从120天压至90天;规模5000亿元以上的重要货币市场基金正常市场条件下不得杠杆运作,剩余期限进一步压至60天。
哪类货基被作为重要货基?并被纳入参评范围?《暂行规定》明确“单一基金满足净资产规模大于2000亿元、或投资者数量大于5000万个”的两个条件。根据财联社记者统计,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仅有天弘基金旗下的余额宝,以及易方达旗下的易理财两只产品达到了上述要求,其规模分别为7635.78亿元和2429.08亿元。这也意味着,这两只产品或被纳入重要货基的监管范围。
重要货币市场基金首次迎来审慎监管
近年来,我国公募基金行业快速发展,整体规模超过25万亿元,投资者数量突破5亿。货币市场基金作为现金管理类的普惠金融产品,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成本低等特点,已成为公募基金的重要品种,积极服务广大投资者财富管理。
鉴于个别货币市场基金规模较大或投资者数量较多,为进一步提升基金管理人抗风险能力,增强产品韧性,确保投资者投资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证监会研究起草了《暂行规定》,并在1月14日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该《暂行规定》对重要货币市场基金提出更为严格审慎的监管要求,一是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定义和评估,有效识别重要货币市场基金;二是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附加监管要求,增强抗风险能力;三是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机制。
《暂行规定》共五章二十条,主要内容有四点。
其一,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定义。重要货币市场基金是指因基金资产规模较大或投资者人数较多、与其他金融机构或金融产品关联性较强,如发生重大风险,可能对资本市场和金融体系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货币市场基金。
其二,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评估范围、标准和程序。一是明确单一基金满足净资产规模大于2000亿元、或投资者数量大于5000万个等条件的,应纳入参评范围,其中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不同货币市场基金应予合并计算。二是证监会将对参评产品予以评估、确定最终名单并予以公示,评估标准主要包括规模、关联度、可替代性和复杂性四方面指标。三是对于规模和投资者数量已连续3个月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产品,证监会可将其移出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名单。
其三,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附加监管要求。《暂行规定》从经营投资理念、风险管理、人员及系统配置、投资比例、交易行为、规模控制、申赎管理、销售行为、风险准备金计提等方面,对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和销售机构提出相较常规基金更为严格审慎的要求。
“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及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等主体除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基金的一般性要求外,还应当遵守更为审慎的附加监管要求和风险处置要求。”《暂行规定》指出。
其四,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机制。一是要求基金管理人及相关市场主体应当共同制定合理有效的风险应对预案,提前对风险处置事项做出安排。二是规定重大风险情形下的风险处置小组机制,以及基金管理人等市场主体风险处置责任及要求。三是规定不同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风险准备金、主要股东等处置资金来源。
不得盲目扩张规模,配备至少两名基金经理
《暂行规定》明确表示,重要货币市场基金背后的基金管理人,应确保自身投资研究、人员配备、系统运营、客户服务、风险管理与危机应对等方面的能力水平与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规模相匹配,不得盲目扩张基金规模。
同时,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相关人员的考核评价、薪酬奖励等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基金规模相挂钩。
人员配备上,基金公司也应当为重要货币市场基金配置专门的投资、研究、交易、风控、合规、运营、稽核等岗位人员,相关岗位人员应当具有 3 年以上岗位从业经历,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不得少于 2 人。
值得注意的是,《暂行规定》还指出,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指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金融工具的内部信用评级,以及债券逆回购交易的交易对手的内部信用评级应当为最高级;
(三)以私募资管产品为交易对手的债券逆回购交易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相关质押券内部信用评级应当为最高级且计入第(一)项规定的比例;其中,同一交易对手的债券逆回购交易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
(四)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低于20%;
(五)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有存款期限的银行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50%;
(六)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90 天;
(七)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10%;
(八)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作出的其他要求。
与此同时,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20个交易日超过5000亿元的,3个月内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也不得超过 60 天,同时正常市场条件下不得开展债券正回购交易。
风险准备金方面,《暂行规定》要求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每月从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中计提的风险准备金比例分别不得低于 40%、20%。另外,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重要货币市场基金风险准备金机制,每月从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全部销售收入中计提的风险准备金比例不得低于 20%。
余额宝、易理财或将纳入监管范畴
鉴于《暂行规定》明确单一基金满足净资产规模大于2000亿元、或投资者数量大于5000万个等条件的,应纳入参评范围。而根据财联社记者统计,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仅有两只产品达到了上述要求。
这两只产品,分别为天弘基金旗下的余额宝,以及易方达旗下的易理财,其2021年9月底的规模分别为7635.78亿元和2429.08亿元,两只基金2021年中报披露的持有人户数则分别为7.12亿户、3162.30万户。
这也意味着,这两只产品将极大概率被纳入重要货基的监管范围。
从人员配备上看,重要货币市场基金新规要求的基金经理不得少于 2 人,这两只基金也都已经满足。目前,余额宝共配备了3名基金经理,分别为王登峰、王昌俊、刘莹,易方达易理财的基金经理则为石大怿和刘朝阳。
天弘基金回应新政影响
作为即将纳入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范畴的产品,天弘余额宝将如何应对?
天弘基金回应称,从实际产品运作来看,此次办法的出台对货币基金的管理并不会出现实质性的影响。实际上,在证监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天弘基金自2017年便开始以比普通货币基金更加严格的风控标准来管理相关货币基金。
该公司表示,新规与现有的实际运作是基本匹配的,因此不会明显降低投资收益。此外,天弘基金在基金管理方面也有一定的创新,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的刻画客户群体的行为模式,不仅仅是在资产端做有效管理,在负债端也可以做较好的管理,使我们能够更好为客户服务。
“相关监管措施的出台强化了主体的职责,明确了处置机制,给予市场机构重要的指引,这样使管理人及相关主体在巨大的市场诱惑下会衡量相关成本,不至于盲目冒进,相关规定对市场的平稳运行和产品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对维护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降压”、防风险成货基监管主旋律
事实上,货币基金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因规模过大、流动性承压而备受诟病久已。
华南一家大型公募人士指出,监管对货基的强监管已持续很长时间,此次“新政”并不意外。
“这个新规主要针对的是体量最大和投资者人士最多的货基,其他货基影响不大。在监管前期对货基的不断‘降压’后,纳入重要货币市场基金范畴的几只产品要做的改动也不会非常大,跟着政策走就好了。”
华东一位第三方基金评级机构研究人士认为,新规的出台,让头部货基产品更加明确了“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有利于“巨无霸”货基产品运作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有利于整个货币基金行业的健康有序的发展。“这类产品一旦出现问题,对数千万甚至上亿的投资者都应影响,因此,更加严密的监管的风控很有必要。”
从数据来看,货币基金近年来占公募基金规模的比重一直居高不下。而在巨大体量的背后,是货币基金收益率下行的压力,以及曾经“存款宠儿”的余额宝规模创五年新低的现实。
上述公募人士指出,影响货币基金规模的主要因素是投资者风险偏好、产品投资便利程度以及替代品竞争。相较之下,依靠税收优惠,货币基金对机构投资者吸引力较大。
以天弘余额宝为例,2021年三季度末,该产品总份额还在持续下跌。虽然其基金经理在三季报中称,天弘余额宝保持较高比例流动性资产,充分保证流动性需求,并根据货币市场利率的波动,对到期资产做出最优配置,再配置资产以同业存款、同业存单、逆回购和信用债为主,为持有人创造了与风险相匹配的收益。
但从收益来看,该产品2021年三季度净值收益率仅为0.52%,低于2021年二季度的0.53%。
天弘基金也解释称,近年以来,天弘基金主动与平台一起采取分流等方式降低了天弘余额宝规模。天弘余额宝运作平稳,主动降低余额宝规模与基金运作风险无关。今年4月,央行也发布文件,要求相关平台管控重要基金产品流动性风险,主动压降余额宝余额。
货基竞争者已汹涌而至
在此次《暂行规定》发布前,多只货币基金的有力竞争者——存单指数基金,也已相继成立。
截至目前,全市场首批6只同业存单指数基金已全部发行完毕并成立,总募集规模为152.36亿元,累计有效认购户数7.23万户。
存单指数基金以净值化形式管理,风险收益特征大致介于货币型基金和短债基金之间,成为基金公司争夺货币基金或现金管理类产品的稳健投资需求客户的“利器”。
财联社了解到,这一产品旨在压降货币基金规模,要求较高比例投向存单。北京一家基金评价机构人士分析认为,该类产品的推出,或是监管层基于对货币基金流动性风险的考量。
展望同业存单指数基金的发展前景,业内人士认为,同业存单作为银行主动负债的管理工具,对于调节银行流动性指标,补充流动性缺口,产生了重要意义,后续预计规模继续稳健增长。“对于债市而言,同业存单指数基金的发展将利好同业存单等流动性较好的债券,因此收益率曲线趋于陡峭化。同时,同业存单指数基金久期更长,更有利于6个月到一年期的存单利率。”
华南一位基金经理直言,目前监管不让发货基,基金公司更倾向于发类货基产品,如存单指数基金,以此来分流货基增量。
“从监管的种种动作来看,货币基金的强监管或将持续下去。”该基金经理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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