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有几种贷款方式?
1、消费贷款
所谓的消费贷款,其实就是个人信用贷款。借款人不需要提供任何抵押、担保,也不需要增加共同借款人,仅凭借自己的个人信用申贷。
因为消费贷款没有任何抵押或者担保,贷款风险比较大,所以借款人的贷款利率通常都比较高。而且根据规定,消费贷款的额度是有限制的,大部分银行的规定都是贷款额度不能超过20万元。少部分银行能够提升到30万元额度。
2、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其实就是指借款人需要提供一件物品作为抵押物,作为贷款的担保,来换取一定的贷款额度。
抵押物的要求是容易保存、保值、不容易损耗、容易变卖、受到主流认可。比较常见的抵押物有房子、车子、名表、银行认可的大额保单等。
3、担保贷款
担保贷款其实就是指,有一个第三方人,愿意为借款人做担保。一般是借款人个人综合资质不足,无法申贷时采用的办法。担保人承担的还款责任跟借款人是一样的,如果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的话,担保人就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因此,大部分人都不愿意做担保人。目前愿意做担保人的,基本上都是借款人的家人或者朋友。
4、质押贷款
质押贷款指的是借款人将自己的动产和财产权利交给银行,等偿还完贷款之后,再拿回来自己的质押物品。常见的质押物品有有价证券、银行存单、单位定期存款存单等。
5、特殊贷款
所谓的特殊贷款,指的是银行跟国家合作发放的一些特殊贷款。
比如说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农民免息创业贷款、医疗贷款等。这些贷款的申贷门槛、贷款利率和贷款额度,都不是由银行单方面决定的,一般需要跟着具体的规章制度走,也需要去特定部门办理。
6、保单贷款
保单贷款是以保单做担保的贷款,保单需具有现金价值,但银行承办的保单种类有限,开办这项业务的银行和网点也较少。
银行贷款方式可以变更吗?
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可以更变合同。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合同变更的实质在于使变更后的合同代替原合同。因此,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
合同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合法性。
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原则上,提出变更的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因合同变更所受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效力
合同变更的实质在于使变更后的合同代替原合同。因此,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
合同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合法性。
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原则上,提出变更的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因合同变更所受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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