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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6月1日儿童节当天,证监会官网披露的新基金上报表格中,出现超20家基金公司集体上报一类定期开放式债券基金,这是行业首现基金公司上报混合估值法的债券基金。如今,这类基金又有最新进展。
据中国基金报记者了解,不仅6月1日上报的采用混合估值法的基金在此前基本获得第一次反馈,更有部分产品有望入围首批混合估值基金名单之中,距离产品问世又近一步。同时,这类产品或采取场内、场外两种运作方式,且封闭期在5年以上的混合估值基金有望在场内上市交易。
混合估值债基有望迎来新进展
长封闭期品种有望上市交易
所谓混合估值法债券基金,是指基金资产中,部分资产采用市值法估值,部分资产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一类产品,此前行业内并没有这类产品出现。作为基金“新品种”,业内关注度颇高,而近期行业内传出一些新的进展。
据业内人士透露,混合估值法债券基金正在渐行渐近,或有5只基金有望入围首批混合估值基金名单,这些均为6月1日上报的混合估值基金,封闭期限在39个月至1年不等。此外,同样于6月1日上报的其他同样采用混合估值法的基金此前也基本获得第一次反馈,距离产品问世又近一步。
“从目前接到的第一次反馈意见来看,主要的反馈在于补充混合估值相关的流程制度,销售对象基本上与同业存单基金类似。”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还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主要关注投资标的的信用评级,产品的估值安排及相关系统准备及风控制度等方面内容。
不仅如此,一位业内人士透露,部分5年封闭期的基金在封闭期结束后或将自动结束运作。而从运作形式上看,未来混合估值基金有望采取场内、场外两种模式,且封闭期在5年以上的混合估值基金有望在场内上市交易。
“最初基金公司上报的以针对零售客户的短期限混合估值基金为主,之后发现银行理财资金也有配置需求,上报长期限混合估值基金的基金公司陆续增多,但封闭期较长的基金会碰到流动性的问题,在封闭期内资金无法变现,因此大家考虑给这类基金增加场内交易的机制。”一位基金公司人士表示。
不过,上述基金公司人士也指出,布局封闭期较长的基金一方面会增加基金公司中后台部门的沟通,另一方面银行理财资金主要是配置需求,交易动力不足,且还会涉及到银行理财资金场内开户的问题。此外,混合估值基金的净值波动较小,散户也没有太多的交易意愿。
也有基金公司人士提及混合估值基金上市的流动性问题。“这类基金的资产本身波动性较小,交易盘相对有限,在增加上市机制的同时,基金公司需要充分考虑如何维持场内流动性的问题。”
基金行业布局混合估值基金的热情仍在延续,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11月11日,6月1日以来上报的定开债基金已达128只,分别属于87家基金公司。不过,此类产品中有些并非混合估值法债券基金,具体情况有待招募说明书披露。
若仅看这128只产品,从其产品名称上看区别主要是封闭期。其中封闭期为1年的基金产品最多,达到66只,占比超50%;封闭最短的是为3个月,共有包括方证富邦稳惠3个月定开、易方达裕浙3个月定开等12只;包括惠升和润、华富恒兴、长城嘉和等10只基金是目前上报的封闭期最长的定开债基,封闭期长达39个月,此外,鹏扬裕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的封闭期也达到3年。
结合两种估值优势,适度降低波动性
混合估值法债基有望满足市场需求
作为全新一类低波动型产品,混合估值基金不仅承接着个人稳健型投资需求,对于银行理财资金也有不小的吸引力。
“近期部分银行理财产品面临破净的考验,资产荒是摆在很多银行理财子公司面前的难题,从目前行业内了解的情况看,银行理财资金对于混合估值产品还是有配置意愿的,这类产品可以帮助其在一定程度上平滑净值波动。”一位业内人士称。
一位业内人士更是表示,现在短封闭期和长封闭期的主要潜在客户群区分非常明显:以39个月或三年为代表的长封闭期产品主要面向银行理财资金,而一年期的短封闭期产品都是准备向个人投资者发售,定位为偏稳健的低波动产品。
“站在银行理财的角度分析,长久期的债券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对净值的平滑左右更为明显,短久期债券本身波动就相对更小,因此配置的意愿不高。”另一位业内人士分析指出。
还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从机构销售近期摸底的情况看,银行理财的配置需求集中在三年左右的期限。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那部分债券以持有到期为主,基本上依旧确定了这三年内的收益水平,且收益相对稳定,但当前时点债券收益率水平不高,这也会影响封闭三年左右的混合估值基金收益,不过,目前部分银行理财资金为了相对稳定的收益,预计还是会拿出部分资金配置。但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三年封闭期并不短,收益率也不高,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个人投资者但购买意愿。
更有业内人士提到,目前行业内也非常关心混合估值基金面向银行理财发售时是否会设置比例上限,这或将意味着这类基金若是封闭期太长,其余的部分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时可能面临一定难度。
一位深圳基金公司人士表示,混合估值基金这类产品的收益主要取决于两方面因素:一方面是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那部分债券的买入时点,因此这部分债券基本上是以买入持有到期为主,另一方面是基金经理投资市值法估值债券的投资能力。
上海证券曾发布研报表示,混合估值法债基推出,在此时有着积极的行业和市场意义:第一、
结合两种估值模式优势,适度降低产品波动性的同时维持较宽的投资范围,满足净值化转型过渡需求,缓解资管新规实施初期对财富管理市场带来的短期冲击。但长期来看市值法仍然是大趋势。
第二、在不显著提高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基础上,严格、有限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缩窄公募基金及银行理财间的产品差异,有利于促进大资管行业良性竞争。
第三、封闭期设计一定程度锁住并消化风险,特殊时点有利于缓解债市的流动性、信用风险。
第四、产品创新不改风险收益并存规律,灵活度提升助力公募机构更好服务个人投资者,普惠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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