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权是什么意思?主债权转让抵押权是否一并转移?
发布时间:2022-11-24 09:14:02 文章来源:深圳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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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权是什么意思?

主债权是指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就是无效的。

主债权转让抵押权是否一并转移?

主债权转让抵押权一并转移。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第四百零七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债权人转让主权利时应当将从权利一并转让,受让人在得到权利的同时,也取得与债权人有关的从权利(包括抵押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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