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并收购的基本程序:
(一)被并购企业的确定。
一般情况下,并购企业寻找被并购企业直接进行兼并洽谈;或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或中介机构寻找被并购企业;以及在证券市场上收购企业等。
(二)并购方案(报告)的提交。
明确并购企业与被并购企业之后,并购企业(或各自)拟就并购方案(报告),经过有关部门发布并购信息,确定并购的目的与意向,告知被并购企业的债权人、债务人和合同关系人。
(三)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的目标是建立在明确企业并购的目的与意向的基础上。被并购企业经过对其整体资产的评估,形成资产转让的底价。
(四)确定成交价格。
并购双方通过资产评估确定资产整体价值,据此进行平等谈判协商,最后形成成交价格。
(五)签订并购协议书。
并购价格一经确定,并购程序便进入了实质阶段,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开始签订正式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审批与公证。
协议签订后,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有企业)、工商局、税务局和土地管理局等部门审批,然后申请公证,使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办理变更手续。
企业并购发生后,企业的法人资格发生了变化。协议生效后,双方要向工商等有关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企业注销、房产变更、土地使用权转让等手续。
(八)产权交接。
并购双方的资产移交,须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有企业)、银行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协议办理移交手续,经过验收、造册、双方签字后,会计据此入帐。
(九)发布并购公告。
企业兼并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1、承担债务式:兼并方承担被兼并方的全部债权债务,接收被兼并方全部资产,安置被兼并方全部职工,从而成为被兼并企业的出资者;
2、出资购买式: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的全部资产;
3、控股式:兼并方通过收购或资产转换等方式,取得被兼并企业的控股权;
4、授权经营式:被兼并方的出资者将被兼并企业全部资产授权给兼并方经营;
5、合并式: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通过签订协议实现合并,组成一个新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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