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怎么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流程
一、申请者需要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地提供《参保凭证》;
二、由申请者个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缴费区(县)社保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三、区(县)社保管理分局在受理申请后,对于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申请者,由区(县)社保管理分局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并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四、申请者须前往当前缴费区(县)社保管理分局申请办理保险关系转出业务,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移申请;
五、区(县)社保管理分局在接到申请者的书面申请及申请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后,将为其出具《参保凭证》;
六、申请者将《参保凭证》送到接收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七、接收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受理转入申请后,将与本市社保管理分局联系并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八、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者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申请者。
养老保险转移的形式有哪些?
养老保险的转移分为三种不同的形式。一是异地转移。养老保险的跨省转移,跨省转移也称为异地转移,因为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全部实现了省级统筹,所以只有跨省转移才能称为异地转移;二是统筹区内的转移。统筹区内的转移,主要是在同一个统筹区不同参保地之间的转移,比如同一个省的范围之内,不同城市之间的转移;三是不同养老保险种类之间的转移。比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的互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之间的互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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