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承付的定义
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根据合同对单或对证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托收承付亦称异地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有什么区别
一、范围不同
1、托收款范围比较广,比如说扣水电费之类的。
2、办理托收承付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而委托收款的收款人和付款人的范围较广,适用于在银行开立帐户的各种企业、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二、结算方式不同
1、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是先由收款人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并办理委托收款的手续,银行在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经审查无误后再向收款人办理付款的行为,这里付款人的开户银行应该经付款人授权后才能付款,付款人授权时应该填写同城或者异地委托收款授权书,写明银行帐号和与收款人的合同号,并且加盖单位的公章。
2、托收承付,就是发货后,根据合同,准备好发票、发货单、托收承付的结算单,交给自己的银行(托收)。自己的银行把这些单据交给付款人银行,付款人银行通知付款人付款。如果是验单付款,付款人3天之内没有拒绝(承付),付款银行就直接付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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